2001年开始,茅台集团就曾先后9次对“国酒”商标提起申请,均未成功。
其中,2012年7月,“国酒茅台”商标虽然通过初审,但是在3个月公示期内,社会各界共提交了95件次异议。据了解,提出这95件次“待审”的异议申请,包括五粮液、剑南春、汾酒等酒业公司以及自然人等不同的申请主体。
2017年7月,茅台集团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国家商评委,要求国家商评委撤销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。同时,茅台集团还将当初对商标申请提出异议的汾酒、五粮液、水井坊、舍得酒业等31家机构和企业列为第三人。
2018年8月中旬,茅台集团宣布放弃“国酒茅台”商标注册申请,撤销诉讼申请并致歉国家商评委。 8月15日,茅台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、总经理李保芳致信汾酒集团董事长李秋喜,对之前诉讼事件做了说明并致歉。
媒体就此分析称,茅台起诉国家商评委胜算不大,因为国酒所代表的是国家,让国家为一消费品背书将会带来很多不良的影响,这样的营销是危险的。茅台主动撤诉旨在放低姿态,从而减少舆论的压力。
中国经济网记者发现,茅台集团官网首页10处“国酒”标识。比如,“国酒茅台 国之栋梁”、“国酒茅台酿造高品位生活”、《国酒茅台》报、国酒党建等。
第一处、第二处“国酒”标识
第三处、第四处“国酒”标识
第五处“国酒”标识
第六处“国酒”标识
第七处、第八处“国酒”标识
第九处“国酒”标识
第十处“国酒”标识
《第一财经日报》、《钱江晚报》在报道“国酒茅台”商标注册事件时,均分析表示,“国家不可能为一家企业去背书”。
小编说:关于商标注册,名字中含“国”字,我们都需要谨慎辨识是否能申请注册。还是那句话“国家不可能为一家企业去背书”。
文章来源:https://www.toutiao.com/a6592340328047444483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