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悉国内“e付宝”、“百付宝” 该两商标都被中国大陆认定跟“支付宝”冲突而不能
商标注册。这次支付宝诉台湾“欧付宝”商标侵权胜诉。“欧付宝”为台湾首家第三方支付服务公司。
据台湾《苹果日报》昨天报道:去年,阿里巴巴集团因质疑台湾首家第三方支付服务公司“欧付宝”的“All付宝”商标,近似该集团“支付宝”注册商标,向台“经济部”诉愿成功,欧付宝不服,提出行政诉讼,但台知识产权法院仍指两公司商标、服务类似,且先注册的“
支付宝”已是国际著名商标,后注册的“All付宝”商标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,今判决欧付宝败诉。